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
关于印发深圳市重点民营企业贷款风险补偿暂行办法的通知 深府办〔2008〕14号 各区人民政府,市政府直属各单位:
《深圳市重点民营企业贷款风险补偿暂行办法》已经市政府同意,现予印发,请遵照执行。
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○○八年一月十六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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